一、起草背景
根據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《關于切實做好雨雪冰凍等極端天氣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》,結合我縣實際,制定本方案。以提高冬季主城區道路通行環境質量為目標,堅持“以雪為令,雪降即清,雪停路凈”的原則,采取全縣各企事業單位、機關為主,社會化為輔的方式,全面提升清雪工作水平,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全、暢通的出行環境。
二、主要內容
全縣各企事業單位、機關按照“2021年城區清雪責任分擔區劃分明細”認真清理責任路段。
三、有關要求
(一)清雪時限
各責任單位要合理調整除運雪機械和人力配置,掌握除運雪進度,除運雪時限為:小雪、中雪應在8小時內清除完畢、24小時內清運完畢(含節假日);大雪超過15厘米雪仍未停時,各責任單位立即組織清雪,做到邊降邊清,直至清理完畢,保障交通安全。
(二)質量標準
1.清雪標準:在清除冰雪完畢后做到及時清理,路面清雪達到路見本色,不得有 塊、零星積雪,路邊石、綠化帶內達到無雪堆。不準使用帶有釘齒的裝載機,履帶式拖拉機等可能有破壞路面的器械或工具實施清除冰雪作業;機械設備應距路邊石1米以外作業,以責任區為界,誰損壞誰賠償;嚴禁使用工業鹽清除冰雪,可適量科學使用環保型融雪劑清除冰雪。
2.運雪標準:凡是承擔清雪路面的責任單位,須在3小時內將冰雪運送到指定地點,嚴禁隨意傾倒。
3.積雪傾倒地點:(1)河南園藝村拆遷區域內;(2)北出口貨運停車場北側;(3)西出口明月鎮交警隊外環橋頭50米河堤處;(4)正興煤廠向東700米河堤處;(5)縣財政局后側拆遷區域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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